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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檐上悬着几缕云,井边的青苔在石缝里积长,天边一望无际的铅色,只有西边地平线上有昏黄的一片,慢慢地晕染开。
零零散散的七八座矮屋子之间,邓红芸坐在井边劈柴,旁边睡着一条通体淡黄色的小狗,显然是已经吃饱犯困,四仰八叉地躺在石头地上,连肚皮上细密的绒毛都能看清楚。
“来福,你不要总挡路。”
邓红芸抬腿支了下小狗,来福稍稍睁开眼睛,往旁边滚了滚,换成了侧躺的姿势。
“妈!”
远远的一声,融在风里。
邓红芸手上动作一顿,往上山的石子路探过去,没看见人。
嘶……
她好像听见了栖栖的声音,难道是太想宝宝,出幻听了?
邓红芸又慢慢坐下,刚拿起劈柴刀,又是一声。
“妈!!!”
这次来福猛地翻身,相当警觉地矗立着,只见半山腰的位置,一个小小的人影拎着大行李箱,背上背着书包,远远地招手。
“汪汪——!”
来福咻一声就冲出去了,尾巴像螺旋桨似的,不一会儿就窜到陈栖边上,高兴得直往他身上跳。
邓红芸高兴起来,往身上的围裙擦了擦手,连忙往前院去。
陈栖拎着沉重的行李箱爬上来,舟车劳顿头发衣服都是乱糟糟的,脸上挂着笑:
“妈,来福怎么又长大了?五岁的老狗了还长身体呢?”
“它好吃。”邓红芸把陈栖浑身上下都摸了一遍,“跟你一样,都长肉。”
陈栖心虚地偏开眼神,嘟哝道:
“冬天,冬天长肉很正常的,其实我也没胖多少。”
其实最近他跟着陆聿珩确实吃得挺好,外加上陈栖实在不是个能自律坚持运动的人,以至于从陆聿珩身上看不出什么,但陈栖的秋膘就相当明显。
“没事儿,多长点肉才身体好。”
邓红芸高高兴兴地拉着他进屋,接过他沉重的书包,好奇地拉开书包拉链:“诶,栖你这包怎么这么沉?”
陈栖顺手从桌上拿了个果子开始啃,一边嚼一边说:
“电脑啊,还有键盘什么的,这种东西最重了。”
邓红芸抬眼:“回家就好好休息嘛,电脑背回来干啥?还嫌读书不够辛苦的。”
“我现在可是有工作要忙的人了。”陈栖翘起下巴,“每时每刻都要把电脑带在身上,你看那电视剧里的大人物,不都随身带电脑的吗?”
邓红芸似信非信,只觉得看气质陈栖完全是个狗球。
跟大人物这三个字只有人沾边。
“好吧。”
邓红芸把他书包拎回房间里放着,转身又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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